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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食品QS生产许可证选址时的注意事项
发布者:中南质量技术(深圳)中心  发布时间:2014/9/12  阅读:91

预办理食品类QS生产许可证的企业,现有场地不满足审厂要求。需要重新选择新的生产地址时,需注意以下几点:

1、出租方必须有出租资质。

2、厂房一定要通过消防验收。

3、厂房应离开垃圾场、畜牧场、医院、粪池50米以上,离开经常喷施农药的农田100米以上,远离排放“三废”的工业企业。生产场所内不得有家禽等其它动物。

4、租赁面积在400平及以上。

5、厂房尽可能的按我公司咨询师的图纸装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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